最及時的信用債違約訊息,最犀利的債務危機剖析
作者:楊立夫
來源:中國破產法論壇(ID:bjbankruptc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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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26日,第十六屆中國破產法論壇在北京友誼賓館成功舉辦。本屆論壇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北京破產法庭共同主辦,論壇主題聚焦“深化破產制度改革·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應邀出席開幕式并發表主旨演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破產法論壇組委會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沃曉靜,北京市法學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郭旭升,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強,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單國鈞先后在開幕式發表致辭。下面為您推送的是浙江省平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楊立夫在分論壇研討環節發表題為“重構信賴關系:在個人破產程序中架構府院聯動機制”的演講文字實錄,由秘書處根據楊立夫法官助理的發言稿整理并經審定,特此說明并致謝。
重構信賴關系:在個人破產程序中架構府院聯動機制
浙江省平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 楊立夫
2025年10月25日
各位破產法學屆的前輩們、同仁們,大家好。
我是來自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人民法院的楊立夫,今天很榮幸在這里與大家分享,我在辦理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的經驗及關于個人破產立法的一些思考,如有不當之處,請大家指正。
我簡單介紹一下,平陽法院在2019年辦理了全國第一個類個人破產案件,并被全國媒體報道。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一直是平陽法院的金名片。自2019年以來,個人承辦了4000余件執行案件,100余件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200余件企業破產案件。 在執行、個債清理、企業破產案件辦理過程中,我深深的感受到,在清理程序不明確、不清晰的情形下,不僅債權人對于債務人的不信任,將會延伸到法院承辦人身上,從而引發嚴重的信訪、輿論風險,就連法院案件承辦人自身也非常迷茫,不知道如何開展。在此種情況下,案件承辦法官想要化解信任危機,重構信賴利益關系,推動案件成功處置。必定需要構建一個能被社會公眾所認可的法律程序,這種程序,我總結了以下,應當是一個由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府院聯動機制。
參照平陽法院的工作情況,設計了這樣一個個人破產程序的流程。這個流程,首先是作為被執行人的債務人,經執行程序查不到財產,或者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決定將案件移送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經清理程序后,能自行拯救的,允許其自行制定長期履行方案;若存在逃廢債的,追究責任;若確定其在未來較長時間,極可能喪失償債能力或者已經喪失償債能力的,裁定強制退出執行程序,并進入長期考察、監管。之后,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宣告債務人破產,破產免責。
在此種程序設計中,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應當是進入個人破產之前的一個區別于執行程序的特殊階段。至于如何定義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是屬于特殊的執行程序還是個人破產程序,應當要看是由執行部門還是破產管理部門主管這塊業務。在實務中,法院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破產管理部門必定不能設立在法院內,考慮到目前全國各縣級行政區劃的實際情況,能夠獨自設立破產事務管理機構的應當是少之又少,我認為破產管理部門設立在檢察院內部,從公職人員的專業度、監管能力等方面考慮,會比司法局更合適。
另一方面,平陽法院圍繞破產管理機構如何履職的角度,設計運作程序。首先,在破產管理機構收到執行部門移送的個人破產案件或者債務人自行申請個人破產的案件之后,應當委派公職管理人輔導債務人自行制作合理的債務清理方案、自由財產方案、失權復權方案,以及申請個人破產的材料,并移送法院立案審查。在法院立案后直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管理人除了需要查清債務人的財產狀況以外,還應當協助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磋商達成一致意見。若債務人第一次提交全體債權人表決的方案不被通過,管理人在了解債權人的需求以后,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個人財產及收入、家庭生活開支、個人風評等,開展更詳盡細致的調查。
另外我們參照刑事案件委托社區矯正的制度,設計了委托社區調查制度,由法院委托司法局開展社區調查,司法局指派駐鄉鎮司法所所長作為聯絡員,聯系好需要走訪的社區、村居進行協助,當然這一塊可以由人社部替代。之后,法院再根據案件情況,聯系檢察院、人大、政協委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若社會熱心群眾有意愿的,也可以報名參與聯合調查組。聯合調查組將深入村居社區、工作單位等進行細致調查,并由司法所匯總調查情況,出具調查意見,破產管理機構將根據調查意見,出具債務人償債能力調查評估報告,并以此為基礎,由破產管理機構制定第二份清理方案,供全體債權人審閱。全體債權人可以對報告提出合理的異議、質疑,管理人在匯總意見以后,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請,是否進行進一步調查,比如向國家網信辦等相關部門,申請調查債務人的虛擬貨幣、游戲賬號、短信記錄等。調查結果將再次提交全體債權人會議審查。若全體債權人仍有異議,且不同意第二份清理方案的。破產管理機構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向法院提請召開評議會,除了邀請原聯合調查組人員外,還可以邀請諸如鄉賢、專家學者等參與評議,評議結果將作為法院是否強裁通過、宣告債務人破產的重要依據。
以上,為普通債權人的程序設計。根據我國國情,還必須針對公職人員申請個人破產、企業連帶債務人申請個人破產等群體,設計特殊的運行程序。
公號責編: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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