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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濤 上海成算商業有限公司·成算財經
來源:資產界
一、現象:技術痕跡已成監管重要參考維度
當前電子招投標監管體系持續優化。依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1〕240號),以及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要求,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普遍建立智能分析模型,對以下維度進行輔助研判:
監測維度 | 技術指標 | 法律意義 |
硬件信息 | IP地址、MAC地址、設備指紋、軟件加密鎖號 | 證明文件制作環境獨立性 |
文檔元數據 | 作者、保存者、創建時間、修改歷史 | 體現文件編制來源 |
內容特征 | 非通用表述、格式細節、技術方案結構、異常一致的錯誤 | 驗證文件是否獨立編制 |
行為模式 | 上傳時間集中度、保證金來源、聯系人信息、報價規律性 | 識別潛在協同行為 |
專業提示(據中國財經報2024年9月實務解讀):
"監管機構在認定串通投標時,堅持'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系統預警僅為線索,需結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綜合判斷是否存在'合意'。供應商有權提供合理解釋與反證。"
二、案例實錄:南京某市政項目廢標事件的啟示
(一)項目背景與異常發現
2024年,南京市某1.8億元市政道路施工項目開標,32家單位參與投標。評標委員會在初步評審中發現:
8家單位投標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信息均相同;
3家單位文檔屬性中的"作者""保存者"與其他投標單位高度重合;
細節雷同:部分技術方案中將"雨污分流"誤寫為"雨污分留",且錯誤位置、排版格式完全一致。
交易平臺系統自動提示"投標文件存在不應當雷同的情形",11家單位被暫列無效投標。
(二)處理過程與結果
1. 問詢階段:監管部門向11家單位發出問詢函,要求5個工作日內提供合理說明及佐證材料;
2. 證據提交:
o 2家單位提交了設備使用登記表、網絡日志、標書編制過程記錄(含初稿、修改稿、審核簽字);
o 其余9家單位僅作口頭解釋,未能提供可驗證的過程證據;
3. 復核認定:經綜合研判,2家提供完整證據鏈的單位恢復評審資格;9家因證據不足,維持無效投標認定。
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解讀:
"文檔屬性高度一致疊加內容細節雷同,形成技術推定基礎。企業若能提供獨立編制的過程證據,監管機構會予以充分考量。本次案例中,過程留痕成為區分'可解釋'與'難自證'的關鍵。"
(三)司法實踐映射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技術痕跡不僅影響投標結果,還可能成為后續法律糾紛的證據。成算財經專家團總顧問張濤先生表示:
"在相關民事訴訟中,行政監管認定的'雷同'證據,可能被法院采納作為證明'人格混同'的間接證據,特別是在適用《公司法》第二十三條橫向人格否認規則時。"
三、三類"雷同"情形的風險邊界與應對思路
雷同類型 | 典型表現 | 合理解釋空間 | 建議應對措施 |
硬件信息重合 | 同一IP/設備上傳多家文件 | 共享辦公、臨時網絡故障(需附網絡日志、場所說明) | 專用設備登記+使用原因備注 |
文檔元數據雷同 | 作者、保存者信息一致(如南京案例) | 模板未清理、系統默認值(需提供清理記錄、編制過程) | 提交前清理屬性+保留修改痕跡 |
內容細節趨同 | 非通用表述、格式錯誤高度相似 | 引用同一規范、獨立編制巧合(需提供編制記錄、交叉審核證據) | 獨立編制+保留審核簽字稿 |
專業提示(融合中國財經報實務觀點):
1. 合理解釋的證據標準:
o 臨時使用共享設備:需提供當日網絡故障證明、設備借用登記;
o 內容相似:需證明引用同一技術標準,并提供獨立編制過程記錄;
2. 證據效力層級:
o 高:第三方出具的網絡日志、設備使用記錄;
o 中:內部簽字確認的編制過程記錄;
o 低:事后口頭解釋、無佐證的書面說明。
3. 清理技巧:
o Word文件:文件→信息→屬性→高級屬性,清除"作者""公司"等字段;
o PDF文件:文件→屬性→描述/自定義,清除創建者信息。
四、根源探析:為何"雷同"易在關聯企業間顯現?
結合南京案例,常見管理細節值得關注:
管理環節 | 案例映射 | 潛在影響 | 溫和優化方向 |
物理邊界 | 多家單位共用園區打印設備,無使用記錄 | 難以說明文件制作來源 | 專用設備簡要登記,或標注臨時使用原因 |
過程留痕 | 9家單位無法提供編制、審核記錄 | 面對問詢時解釋依據不足 | 建立簡易操作日志(時間、項目、操作人) |
決策痕跡 | 依賴口頭溝通,無內部審批記錄 | 難以體現獨立決策過程 | 重大事項保留簡要簽字說明 |
治理本質:
監管關注的并非"企業是否關聯",而是"操作過程是否體現獨立性"。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確立的"橫向人格否認"規則,將關聯企業間責任連帶范圍擴展至"濫用法人獨立地位"的情形。
清晰的運營邊界,既是投標合規的基礎,也是企業風險隔離的防火墻。
五、三步構建可驗證的合規操作習慣
(一)物理邊界:操作環境清晰可溯
· 設備管理:為常參與投標的主體配置專用設備(貼標簽、簡要登記編號與責任人);
· 網絡說明:若使用共享網絡或臨時熱點,保留簡要說明(如"因辦公室網絡檢修,使用手機熱點上傳");
· 場所區分:關聯企業辦公地址保持合理物理間隔(如不同樓層),保留租賃合同等基礎證明。
(二)過程留痕:關鍵環節善意記錄
· 文檔清理:提交前清理Word/PDF屬性中的作者、公司等非必要信息(1-2分鐘即可完成);
· 編制記錄:保留標書初稿、修改稿、審核簽字等過程痕跡;
· 操作日志:建立簡易登記表(日期、項目、設備編號、操作人、網絡類型),簽字確認。
(三)治理協同:將規范融入日常
· 制度銜接:在內部規程中明確投標操作要求,無需復雜流程;
· 輕量執行:將自查清單納入投標前檢查環節,逐步養成團隊習慣;
· 持續優化:定期復盤投標過程,針對性完善薄弱環節。
南京案例印證:
2家恢復資格的企業,恰因保留了設備使用登記與編制過程記錄。
這些記錄并非"應付檢查",而是企業專業態度的自然體現。
六、規范操作的長期價值
對中小企業而言,這些輕量操作的積累:
· 降低溝通成本:減少因細節問題引發的問詢與澄清環節;
· 提升專業形象:清晰的操作記錄體現企業嚴謹態度,增強客戶信任;
· 夯實發展基礎:良好的招投標信用記錄,可能成為銀行授信、合作伙伴評估的積極參考。
行業實踐分享:
"我們將文檔屬性清理、設備登記納入投標前檢查清單。近一年來,投標過程更順暢,客戶反饋'細節處見專業'。這些小習慣,如今已是團隊自然動作。"——某華東工程企業項目負責人
附錄:投標文件提交前自查參考清單(3分鐘)
核查項 | 完成 | 待確認 | 專業提示 |
1. 設備使用有簡要說明(專用/共享+原因) | □ | □ | 共享需附臨時使用證明 |
2. 文檔屬性中非必要信息已清理 | □ | □ | Word:文件→信息→屬性;PDF:文件→屬性 |
3. 網絡環境有基本記錄(如固定網絡/熱點) | □ | □ | 運營商流量記錄更有證明力 |
4. 內部有簡要操作說明或簽字確認 | □ | □ | 體現獨立編制過程,避免"一人多角" |
5. 標書內容為獨立編制,表述自然差異 | □ | □ | 技術方案應體現企業自身特點 |
說明:本清單為日常操作參考,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結語:細節之處見專業,規范之中顯從容
招投標監管體系的完善,旨在營造更公平、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監管的終極目的不是處罰,而是引導市場參與者建立合規意識與操作習慣。企業將外部規范內化為管理標準的過程,正是核心競爭力的構建過程。
每一次細致的準備,都在為企業的長期信譽添磚加瓦;
每一份清晰的記錄,都在為團隊的投標過程減少不確定性。
始于細節,成于習慣——規范操作,是企業行穩致遠的溫和底色。
專業建議:
1. 定期組織投標團隊學習最新政策法規,關注財政部、發改委官方網站;
2. 建立內部"投標合規官"角色,負責操作規范的日常提醒與檢查;
3. 重大投標項目前,可咨詢專業服務機構進行合規預審。
作者注:本文依據《招標投標法》《公司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南京、廣州、舟山、浙江等地招投標實踐及中國財經報2024年9月30日專業解讀整理,旨在提供實務參考。南京案例信息源自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通報,已脫敏處理。具體操作請結合項目要求與企業實際情況,必要時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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